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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19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和“西南联大”,是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认定的全国首批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西政校训,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确立了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定位。

  学校拥有法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法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级,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等9个学科为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学校现有13个学院,设有2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重庆市一流专业建设项目4个,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3个、学科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

  学校占地面积2599亩,教学科研与生活设施齐全,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渝北校区为主校区, 2018年与重庆市渝北区共建西南政法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可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服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2019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77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见《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良好的师德操守和职业道德,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身心健康。

  (二)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与良好的教学与科研水平。

  (三)年龄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国内外著名高校博士或博士后出站科研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

  六、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才,请登陆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swupl.edu.cn/)“招贤纳士”栏点击“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通道”进入“招聘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19年引进人才+姓名+意向学院”格式命名,发送相应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如实说明者,则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

  发布简章的即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止。

  (二)考试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核分值为100分,以试讲、面试、学术成果专家评价、心理素质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总成绩=考核成绩(心理素质测试分值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值)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名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

  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

  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西南政法大学网站主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或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

  学校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市教委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

  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以通知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入职,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属于学校引进人才的,按学校人才引进办法享受人才引进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电话: 023-67258297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E-mail: xzzhaopin@swupl.edu.cn

  学校网站主页:http://www.swupl.edu.cn/

  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rsc.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在线招聘系统:

  http://hr.swupl.edu.cn/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3%AF%C2%BC%C2%89

  在线报名完毕后,应聘人员也可按《一览表》中所列的联系方式,直接与二级用人单位联系。

  本招聘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本招聘简章请以重庆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简章为准。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黄埔军校”和“西南联大”,是中央政法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认定的全国首批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获评A级。2018年学校与重庆市渝北区共建西南政法大学附属中学、附属小学,可为各类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与生活服务。为推进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西南政法大学招聘对法学一级学科重点研究方向有支撑的专职科研人员,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青年才俊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国爱校,爱岗敬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

  3. 35岁以下,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可放宽至40岁;

  4.身心健康。

  (二)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法学及法学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近五年的研究成果应与所申报学院所属学科确定的重点研究方向契合。应届毕业生及在国外学习并取得所在国博士学位者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才,请登陆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swupl.edu.cn/)“招贤纳士”栏点击“2019年人才引进报名通道”进入“招聘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19年引进人才+姓名+意向学院”格式命名,发送相应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应聘资格。如与本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需在应聘时,如实说明以上亲属关系。未如实说明者,则视为隐瞒本人情况,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核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以面谈、答辩、学术成果专家评价、心理素质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总分值100分,80分合格,80分以下不予录取。

  (三)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察

  考察由学校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

  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查审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三、岗位职责与待遇

  (一)基本岗位职责

  1.开展与所属学科相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积极申报国家、省部级等高级别科研项目,多出高水平、高质量科研成果;

  2.遵守所属学院与高研院的工作纪律,参加学院与高研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全身心投入岗位工作;

  3.每学年在本学院或校内面向本科生、研究生举办五次研究进展或研究成果报告会;

  4.在校内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可以带生,完成的相关工作按超课时量计发酬金;

  5.专职科研人员应定期向所属学科和学院汇报科研工作情况,其科研成果纳入所属学科和学院的科研考核;

  6.完成学校和学院(中心)规定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时,海外学历者应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全职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除完成基本岗位职责外,聘期内并须完成下列科研任务之一:

  1.原发B类论文1篇或本学科门类C类论文4篇。

  2.获得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

  3.出版校定B类个人专著或译著1部,且原发C类论文2篇。

  4.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级奖及以上(排名前三)。

  (三)岗位待遇

  1.年薪30万元(含税,含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基本薪酬12万元,绩效薪酬18万元,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在聘期届满且全面完成岗位职责后一次性发放;

  2.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其他福利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岗位职责内的科研成果不再享受科研奖励,但可参加校外各类科研成果奖项的申报。超额完成工作量者,超额部分按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4.在聘期内,符合条件者可参选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和奖励项目,可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待遇,比照校内人才引进及岗位制度的标准和规则可一事一议。

  四、岗位管理与考核

  (一)专职科研人员受聘期间,不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按学校合同制管理。

  (二)专职科研岗位聘期为3年,自岗位聘用合同约定起始日起算。

  (三)学校对专职科研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承担专职科研岗位工作;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期考核合格者,可根据本人意愿和上一聘期科研贡献继续聘任专职科研岗位或转入事业单位编制并申报校内专任教师岗位;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招聘时间与联系方式

  招聘时间:常年招聘

  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中国长江上游地区的中央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全国首批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教育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二期入选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经济法学和诉讼法学学科入选国家重点学科,法学、新闻传播学、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9个学科入选重庆市“十三五”重点学科,法学学科入选重庆市一流学科。学校现有国家级研究基地3个,重庆市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7个,同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协同共建多个研究基地。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是西部地区首个经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吸引高层次优秀人才,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学校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收选聘教授助理(师资博士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选聘人数

  2019年度教授助理(师资博士后)需求总数12—13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教授助理(师资博士后)需求表》。

  二、招收选聘条件

  符合国家和重庆市规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资格,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学兼优、作风正派,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获得博士学位,且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均为全日制并已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35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符合,年龄超过35周岁的申请人可进站从事教授助理(师资博士后)工作,聘期内待遇不变,但不享受出站时择优推荐留校的待遇。

  4.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本人与导师合著,且无其他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等国内外权威科技论文检索工具或文摘收录;

  (2)近五年,主持完成省部级一般及以上等级科研项目1项;

  (3)近五年,参研完成省部级重点及以上等级科研项目1项且排名前5;

  (4)近五年,参研完成国家级一般及以上等级科研项目1项且排名前7;

  (5)博士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毕业高校所在学科最近一次学科评估B+及以上等级)或境外知名大学(毕业当年,毕业学校位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位);

  (6)博士毕业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高校(国外就读时间不少于1年),或经“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部级以上单位推荐的该国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三、工作待遇

  (一)税前年薪15万元(按月发放+年终绩效);

  (二)安家费(住/租房补贴)3万元;

  (三)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按照在编在岗教师的标准享受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支持和超工作量计酬;

  (五)按期出站,在校内科研成果奖励外,按出站考核的等级给予一次性科研津贴,具体标准为:优秀等级每人10万元,良好等级每人6万元,合格等级每人2万元;

  (六)在站期间可申请重庆市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在站期间,可申请国家和重庆市的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博士后国际交流资助等);

  (八)出站后,留渝工作可享受重庆市博士后留渝资助(15万元/人)。

  四、报名与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才,请登陆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 http://rsc.swupl.edu.cn/)“招贤纳士”栏点击“2019年人才招聘报名通道”进入“招聘岗位”进行用户注册,在线填写简历信息后投递应聘岗位。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已经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附学信网认证材料, 境外学历学位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的扫描件电子版,按“2019年教授助理(师资博士后)应聘+姓名+应聘学院”格式命名,发送相应学院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路    江燕

  联系电话:023-67258269

  传    真:023-67258269

  Email:xzboguan@swupl.edu.cn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圣大道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

  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公室

  邮    编:401120

  

  西南政法大学

  2019年1月24日


发布时间:2019-02-28阅读次数:7071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