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土木建筑、机械制造、环境能源学科特色鲜明,理、工、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
学校现辖市北、黄岛、临沂三个校区,市北校区地处青岛市区,黄岛校区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校区位于沂蒙革命老区费县,在校生3万余人。学校现有“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创新引智基地(国家“111计划”);日本工程院院士1人,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外籍俄罗斯联邦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千人计划”人选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得者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领军人才1人,入选泰山学者特聘专家11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3人;山东省高等学校首席专家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青岛市创新领军人才7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1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设有13个教学院部。拥有60个本科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个类别硕士专业学位、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土木工程评为山东省一流学科,机械工程和环境与市政工程评为山东省培育一流学科;拥有冶金炉渣高效资源化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城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青岛)、工业流体节能与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海洋环境混凝土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9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有山东省高校蓝色经济区工程建设与安全协同创新中心、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岛示范中心、北京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治理协同创新基地、海尔-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发基地、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研究基地等。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3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8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2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同时发送至学校邮箱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土木工程+张**”)。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及该表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等。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韩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322
邮 箱:qdlgrc@163.com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青岛理工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青岛理工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2月14日
根据临沂校区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5人,其中,教师岗位13人,辅导员岗位2人。岗位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 2月25 日以后出生)。
(四)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2 月25日-3月10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lyxqrsb@163.com,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机械工程+张**”)。
3.报名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应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非在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国家承认的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另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如暂无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3)身份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5)其他证明材料:其它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扫描件。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1)-(5)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校区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需严格按照报名材料要求提交各项材料,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初审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名单、现场确认、笔试时间与地点同时在校区网站公布。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为初审不合格:
(1)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如专业不符等);
(2)报名材料不齐全的;
(3)逾期报名的。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事确定无法参加面试者,将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校区网站公布。
2.面试
教师岗位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动作展示)、答辩的方式,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辅导员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校区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四、待遇
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主要由基本工资、补贴、奖励等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按同等条件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执行,补贴和奖励标准按青岛理工大学合同聘任制人员有关办法执行。按国家规定为非在编工作人员缴纳企业性质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联系人:张老师 孟老师
电 话:0539-5797053,0539-5797022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县城东外环1号
邮 编:273400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2019年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汇总表
2.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应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3.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非在编工作人员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临沂校区
2019年 2月25日
二、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参照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体系)、全球自然指数排名在前100位的高校与科研院所和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博士研究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的青年学者,以及在本领域取得突出原创性成果的优秀青年人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8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人选223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人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简章发布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招聘岗位所在单位提出应聘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同时发送至学校邮箱和《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备注栏电子邮箱,压缩包文件名及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名称+应聘专业+姓名(如“教师1+土木工程+张**”)。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主管部门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闫老师 韩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322
邮 箱:qdlgrc@163.com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附件:
1、青岛理工大学“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2、青岛理工大学“青优计划”应聘登记表
3、关于实施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青年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6月29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青岛理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9名,管理七级以下岗位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4、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青岛理工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qut.edu.cn)和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青岛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qzpta0.chinasyks.org.cn/New_qtech/index.html#/index),选择相应报名岗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报名材料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4)应聘辅导员岗位还需提供:①中共党员证明。中共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
(5)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青岛理工大学初级岗位应聘登记表》(网上报名平台可自动生成)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学校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31日。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为系统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人才招聘平台查看报考信息“审核状态”,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审核状态显示为“信息审核通过”。
3、现场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9年8月2日上午08:30-12:00;现场资格确认地点: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200阶(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考察范围
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教辅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理论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3)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笔试时间:2019年8月3日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青岛理工大学市北校区1号教学楼。
2、面试
(1)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课堂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教学效果等综合素质。教辅岗位采取答辩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答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技能表现等。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敬业精神、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等。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才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定于2019年8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青岛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hch.qut.edu.cn/)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团队协作能力、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老师 闫老师 王老师
电 话:0532-85071082 0532-85071087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
邮 编:26603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青岛理工大学
2019年7月23日